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吉建管(2022)3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和第二轮中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全省住建系统重特大事故若于措施实施方案》《吉林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 年“巩固提升" 阶段任务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乱象定期整治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等市场违法行为。
(二)在建项目实名制落实情况。
(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 8 月 2 日至 8 月 1 5 日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全面自查。
第二阶段: 8 月 16 日至 8 月 26 日 , 在各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厅成立督导组对全省进行随机抽取督导检查。
四、受检单位提供材料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提供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监管情况自查台账、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和扬尘治理检查台账。
(二)受检项目按照《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 附件 1- 1 ) 内容提供材料、扬尘治理方案。
五、其他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辖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自 查结束后, 在 8 月 16 日前 , 以市(州)为单位撰写检查报告( 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报送省厅建管处。省厅具体督导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431- 82752557 、82752559
附件:
1 、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表
2、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监管自情查况台账
3、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
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